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校、政德教育(党性教育)中心:
根据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党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党校、政德教育(党性教育)中心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承担相近职能的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三)列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2025年度我市党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山东省党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人社规〔2020〕1号)执行。
(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评审人员应按要求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与“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后台数据共享的方式进行对接,专业技术人员只需在我市平台进行培训和学时申报等操作,学时记录将自动推送到省平台,个人无需另外操作。
(三)对提交SCI(EI)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明专利等申报材料的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辩,考量其提供的申报材料是否为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真实体现;对改系列申报、复合型人才评审等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辩,考量其是否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学术技术水平。
(四) 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五)严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按照《省发改委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60元。
(六)加强职称诚信建设,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和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获奖等业绩成果,通过网络核验等方式验证其真实性,严厉打击各类论文著作代写代发、虚假刊发、不当署名等违纪违规行为。凡在职称申报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在规定期限内不准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职称的,由核准公布部门予以取消。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三、申报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要求
1.202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注册并填报。
2.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置于一张图片),填报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3.学历信息:“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要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简写,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有学信网验证码须进行上传。
4.年度考核结果:填写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2020—2024年度),并上传年度考核表扫描件。
5.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时间:请准确填写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的时间。“现专业技术职称”“获得资格时间”要按实际取得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其中,“获得资格时间”一栏,经评审取得职称的,凡在2021年5月1日前评审通过的,从公布之日起算,2021年5月1日后评审通过的,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同时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聘任时间及年限:“聘任时间”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25年年底,并上传聘书或聘任文件扫描件。
6.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兼职人员申报的,必须上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7.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每个类别均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填写总数不超过15项,同一成果取得多项奖项的只填写最高奖项,不允许填写与从事专业无关或任现职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及奖项。各类成果须为已经完成的成果,并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1)“教学科研获奖”类别,可填写教学获奖、科研获奖等。“成果名称”栏填写获奖名称。“时间”栏填写证书落款日期或发文落款日期。“批准机关”栏中填写证书落款单位简称。
(2)“综合称号及荣誉”类别,填写综合类、人才类表彰荣誉。“成果名称”栏填写称号或荣誉名称。“时间”栏填写证书落款日期或发文落款日期。“批准机关”栏中填写证书落款单位简称。
(3)“课题项目”类别,填写科研项目,须上传结项证书原件。“成果名称”栏填写项目名称。“时间”栏填写结项时间。“批准机关”栏中填写结项证书落款单位简称。“课题项目类别”栏填写“省党校系统课题”“市社科课题”“市党校系统课题”等。
(4)“期刊论文理论文章”类别,可填写论文、理论文章、宣传文章、研讨会论文、征文、论文集论文等,须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论文必须发表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报刊上;论文发表在期刊须上传期刊封面、目录(包含出版信息)、论文正文、论文查重报告以及知网、万方或维普网检索截图等,发表在报纸上须上传头版及论文所在版面等。“成果名称”栏须注明成果类型,如:“期刊论文《××的研究》”“理论文章《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步》”“研讨会论文《××的分析》”“论文集论文《××的分析》”等。“报刊或出版社”栏填写期刊或报纸的法定全称,如成果为研讨会论文、征文,在此栏填写主办机构。
(5)“著作教材”类别,著作、教材是具有统一书号(ISBN)并公开出版的,须上传封面、作者(编委)信息、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所在页等。“成果名称”栏须注明成果类型,如:“专著《××的研究》”“教材《××发展史》”等。“报刊或出版社”栏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6)“咨政成果”类别,须上传领导签批件原件,如涉密或存在不宜公开内容,可上传由单位出具的证明。“成果名称”栏填写咨政件题目。“签批人”栏填写签批领导时任职务及姓名。
(7)“位次”填写: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 1 位完成人,系 3 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以此类推。
8. 任现职以来完成教育教学情况按时间顺序填写。“授课名称及其他教学任务”填写有代表性的课程。“总学时数”为一年度授课学时总数。“评估成绩”填写等次及平均成绩,如:优秀(98.5)、良好(80.2)等。
9.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需填写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总结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奖励、课题、专利、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均需从申报系统上传证明材料。
10.申报人员除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外,还必须上传本人照片、《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附件1)、《“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等其他需书面报送的材料扫描件。
11.申报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均应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材料扫描件务必要清晰完整,不可颠倒。每类证明材料要上传至相对应的栏目内,无对应栏目的材料,上传至系统其它附件内;证明材料有多页的,要扫描或用图像软件合并为1个文件上传。证明材料上传不全或申报内容填写不全的,由申报人员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12.各呈报单位请及时向“济宁市党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申请申报路径,并要求下级单位依次向上级申请路径。
(二)纸质材料申报清单
1.《2025年度党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2份(呈报部门从系统生成打印,A4纸型,原件,加盖印章);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5份(其中原件5份、复印件10份,A3纸型,必须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
3.《山东省党校教师教学情况登记表》15份(附件3,A4纸型,双面打印,不得增页,原件);
4.《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2份(附件4);
5.《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份;
6.《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1份(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提供,原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验审的复印件);
8.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正常查验学历学位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填报系统时填写学信网验证码,不再提供原件(如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9.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10.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11.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材料(原件);报送的论文、成果等材料,要与评审系统及纸质版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所填报的内容和数量对应一致;
12.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3.《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材料核查联签表》2份(附件5);
14.《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验审的复印件);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请装入档案袋内,并按照材料装订要求(附件6)进行装订。
(三)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7人(含)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要按规定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定申报的,由所在单位填写《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人员材料一同报送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各呈报部门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1)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材料整理要求: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奖励证书、期刊论文、《“六公开”监督卡》等其他材料有序地装入档案袋内并附完整材料目录。其中,期刊论文应在目录上做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2)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一般打印上报,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项、缺页。
5.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纸质材料提交时间(10月15日)。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各呈报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系统中的电子数据材料要在纸质材料报送前一次性上报。
6.党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呈报。未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7.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严禁上传国家秘密的各类材料,涉密材料需通过机要渠道报送,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保密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要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7),据实提交申报材料,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若本人提交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即取消评审资格,并提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本年度将通过网络核验等方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和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获奖等业绩成果进行验证,严厉打击各类论文著作代写代发、虚假刊发、不当署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后果的,由有关单位负责。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各呈报部门请于10月9日—10月15日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上报申报人员电子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同步报送。
报送地址:曲阜市孔子大道中段山东济宁政德教育干部学院。
联系电话:0537—4456099
附件:附件:1—7.docx
1.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3.山东省党校教师教学情况登记表
4.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
5.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材料核查联签表
6.档案袋目录、材料报送目录
7.诚信承诺书
山东济宁政德教育干部学院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