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七)
发布日期:2024-03-15 19:26 信息来源: 山东济宁政德教育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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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要严格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习近平2020年7月22日至24日在吉林考察时的讲话

  2.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自然条件不均衡是客观存在的,如城市和乡村、平原和山区、产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之间的差异,不能简单、机械地理解均衡性。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要符合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承认客观差异,不能搞一刀切。

  习近平2020年8月20日在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3.这两年,集成电路、电动汽车、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出现一些“烂尾工程”。这些产业投资强度大、风险很大。各地争相上项目,背后是一些地方政府推动,问题的根子是政绩观不正确,也不懂得这类投资的产业属性和发展规律,该叫停的必须叫停。

  习近平2020年12月16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这些年,我先后对清理整治大棚房、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和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等提出要求,有关部门打了一套组合拳。但是,耕地乱象仍屡禁不止。比如,一些地方占用基本农田大搞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一些地方在公路、铁路、河渠两旁占用良田建设几十米甚至几百米宽的绿化带。我们土地是不少,但同14亿人口的需求一比,又是稀缺资源!建城市、搞工业、保生态都要用地,必须精打细算,排出优先序,绝不能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去搞造林绿化。

  习近平2020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乡村建设要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不要一个样式盖到头,一种颜色刷到底。有些地方就没把握好,有的盲目大拆大建,贪大求洋,搞大广场、造大景点;有的机械照搬城镇建设那一套,搞得城不像城、村不像村;有的超越发展阶段、违背农民意愿,搞大规模村庄撤并。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必须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习近平2020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6.农民进城要符合客观规律,保持历史耐心,不要大呼隆推进,更不要受不正确的政绩观所驱动。

  习近平2020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7.各地区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可能,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又抓住短板弱项来重点推进,不能脱离实际硬干,更不要为了出政绩不顾条件什么都想干,最后什么也干不成。

  习近平2021年1月28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8.要把造福人民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习近平2021年2月3日至5日赴贵州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

  9.我们突出实的导向、严的规矩,不搞花拳绣腿,不搞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坚决反对大而化之、撒胡椒面,坚决反对搞不符合实际的“面子工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一切工作都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

  习近平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10.要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前后贯通学、及时跟进学,运用党的科学理论优化思想方法,解决思想困惑,检视自身思想作风和精神状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使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精神世界更好适应事业发展需要。

  习近平2021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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